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獅子慈善跑」由國際獅子總會中國港澳303區(以下簡稱【大會】)舉辦。

2.跑手年齡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18歲以下人士必須先取得監護人同意。

3.本活動不設重辦,如跑手未能於時限內完成或上傳成績則當跑手自行放棄。

4.報名手續結束後,不能變更、修改、取消所記載的內容。只有當在登記內容裡發現問題時,大會才會與跑手進行聯繫。

5.活動屬於自願參與性質,跑手願意承擔一切風險及責任,並無權向大會、活動策劃及贊助商支援機構追討由往返活動場地中、活動中發生或其他原因而引至之自身受傷、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索償或追究責任,大會建議跑手自行購買個人意外保險,以保障個人安全。

6.跑手必須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宜參加活動,如懷孕或者有慢性疾病如心臟病等的人士,大會建議跑手在活動前徵詢醫生建議及進行檢查,以確保身體狀況適合進行跑步項目。於活動時自己留意個人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繼續,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活動。

7.一旦跑手遞交申請及參與跑步項目;跑手向大會保證及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宜參與及完成跑步項目;及如跑手因身體狀況不適宜參與及完成跑步項目引致其或他人受傷或身亡;及任何財物損失,跑手同意負責一切損失

8.活動不設補給站。建議跑手帶備不少於500ml飲料及適量食物補充,或安排支援,是次活動准許其他人沿途進行支援。跑手請帶備身份證、少量現金、八達通及設本地通訊的手提電話。

9.出發前,請留意香港天文台的天氣預告,避免天氣欠佳情況下出發。如天氣惡劣,請停止活動,留在結構穩固的遮蔽處。如活動進行當日有黑色暴雨、八號風球,主辦方鼓勵跑手於安全情況下完成相關活動。

10.跑手選擇路線如為有車輛行駛之道路,請留意路面情況,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11.跑手應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著想,無論任何時候應顧及路徑的其他使用者。橫過馬路或在馬路路段跑步時應格外小心。若遇其他跑手受傷或不適,應加以援手。跑手為協助受傷或不適的其他跑手而耽誤的時間,將在其完成時間中扣除。

12.跑手在參加本活動期間,請遵守香港法律,特別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香港法例第599G章),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及遵從政府不時宣佈或建議的防疫措施。

13.大會保留使用跑手的肖像作為日後活動宣傳之用的權利。

14.跑手(或其監護人)明白並接受,由國際獅子總會中國港澳303區是本活動的主辦機構;而任何贊助本次活動的人士或機構(無論是否冠名或令其名稱或標誌出現於活動材料上,【贊助機構】)並非本活動的主辦機構,並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不會對跑手因參與本活動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及身體損害)承擔任何合約、侵權或其他責任。跑手聲明其參與本次活動是基於其自身選擇,而非受贊助機構招攬。如跑手對本次活動有任何查詢、投訴、爭議,均應直接向主辦機構提出。